图书馆书刊借阅管理制度

一、凡本院读者均可凭本人精耕卡到流通书库开架借阅书刊。

 

二、本馆外借文献,一律凭本人精耕卡借阅,精耕卡不得转借,违者按馆内有关规定处理。

 

三、借书以借普通书为限,工具书只供在教师资料室查阅,一般不得外借,因工作需要外借,须经有关领导批准。

 

四、图书借阅数量:文学类教职工限借15册,学生限借7册.

 

五、为加速图书流通,读者必须及时还书,借书期限为:教师以180天为限,学生以30天为限。如继续需要,可办续借手续,否则视为超期不还;图书超期未还,并未办理续借手续的,将按照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《关于图书借阅逾期的处理办法》收取文献超期使用费。

 

六、读者借书时,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无损,如有污损,应立即与馆员说明,并由馆员做出确认标识,否则,如还书时发现污损则由读者本人负责。

 

七、对图书应倍加爱护,不得任意折角、涂写、污损、剪裁、和遗失,凡损坏和丢失图书者,必须自行购置相同版本图书赔偿。如买不到,将按照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《关于圈画、涂抹、污损、撕毁书刊的处理办法》和《关于遗失图书和偷书的处理办法》予以罚赔处理。

 

八、严禁佩戴有声响的饰物或穿拖鞋、背心、运动短裤进入室内。

 

九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得喧哗,禁止在室内拨打、接听手机。

 

十、禁止在室内吃食品。严禁吸烟、用火、私拉电线,一经发现,将交予保卫处处理。

 

十一、如有违反借阅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,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或暂停借书。

 

十二、做好读者借书、还书流通量的统计工作。

 

十三、按规定时间开放、闭馆,不得晚开或早关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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